
系统思想在精准扶贫实践中的应用研究
日期:2020-01-07|来源:未知
本文为《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2019年优秀文章。
【摘要】精准扶贫是党的十八以来重点推进的民生工程之一,随着脱贫攻坚实践的长效开展取得了突出成果,如今进入了攻坚的决胜阶段,剩下的都是最难啃的“硬骨头”,要处理好实践中的余留问题,不仅需要在实践上下足“绣花”功夫,同时要在拓新思维方式上不断探索。系统思想作为科学的思维方法在各领域实践中的应用已经较为成熟,将系统思想与决胜期的扶贫工作实践相结合,对其工作思路进行系统化的梳理,将为全面脱贫提供新思路。本文从系统思想在精准扶贫实践中的应用境况出发,将系统思想的特征贯彻于精准扶贫的具体实践中,构建层次清晰、动态开放、和谐共存、具有强大合力的精准扶贫系统思维体系,并协调好精准扶贫系统要素之间的关系,为决胜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提供新动能。
【关键词】精准扶贫,系统思想,应用
现代系统思想自贝塔朗菲在1937年提出之后,被各国广泛学习和应用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管理等各领域的实践中,为各领域的实践发展和理论创新提供了思想借鉴,已经成为一门比较成熟的应用性科学理论。将系统思想应用于精准扶贫实践,成为实现决胜期精准脱贫目标的优化选择之一,通过综合思考精准扶贫实践的成果与潜在隐患,为系统性思想的运用奠定必要条件,利用系统思想的典型特点构建优化的精准扶贫体系,在调节精准扶贫内外关系的过程中形成强有力的系统合力,进而为实现决胜期的精准脱贫目标提供新动能。
一、系统思想在精准扶贫实践中的应用境况
精准扶贫实践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等问题,以“六个精准”为主要内容,依托“五个一批”扶贫举措,取得了突出成就的同时,仍需为实现决胜期精准脱贫目标寻找新的发展动力,这些动力的发掘离不开思想层面的优化指导。从精准扶贫实践的开展中不难发现,一方面,精准扶贫实践取得的成效中隐含着丰富的系统思想,需进一步梳理和提炼;另一方面,决胜期精准扶贫实践中面临着新的挑战,将系统思想贯彻于决胜期的精准扶贫,从思想层面上理清扶贫工作思路,从而为有效应对这些新挑战提供新思路。
(一)精准扶贫实践成果的系统思想体现
精准扶贫实践在开展、推进、发展变化的过程中,脱贫成效与日俱增,在极大程度上得益于其合理的计划安排、明确的目标导向、完善的执行进程等要素的有力配合。在扶贫实践取得的成果中,涵养了丰富的系统思想,主要体现在不断完善的脱贫举措中,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事业的多元扶贫格局中,以及贫困人民脱贫数量和质量中,为系统性思想服务于精准扶贫实践奠定了基础。
1. 精准配套的脱贫举措逐步完善为了解决贫困群众的脱贫问题,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致力于完善精准扶贫措施。从精准脱贫的责任体制,脱贫对象的帮扶,扶持的具体措施,监督考核等方面,力图破解“谁来扶,扶持谁,怎么办,如何退”等脱贫难题。从精准扶贫的责任体制出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中国制度优势,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一起抓扶贫,层层落实责任制的治理格局。”[1]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从精准扶贫对象的帮扶出发,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因户、因人施策的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六个精准”的要求,认为扶贫必须先识贫,通过进村入户,深入调查研究,建档立卡摸清贫困人口底数,确保做到扶真贫、真扶贫。从找准贫困的穷根出发,制定了“五个一批”的精准扶贫具体举措。通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解决缺乏资金、技术、产业地区贫困人口脱贫问题;通过“易地搬迁”脱贫一批,解决生存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发的地方贫困群众通过易地搬迁实现脱贫;通过“生态补偿”脱贫一批,解决生存条件差,但生态系统重要、需要保护修复地区的脱贫问题;通过“发展教育”脱贫一批,解决贫困家庭孩子失学、辍学问题;通过“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缓解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脱贫问题。从精准扶贫的评估、考核与监督出发,解决好“如何退”的问题。通过设立时间表,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之际实现全面的精准脱贫。
2.多元扶贫的系统格局初步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在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指出:“我国构建了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形成了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主体的社会扶贫体系。”[2]精准扶贫实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以实现人民的脱贫致富为目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使得社会各界主体主动参与其中,形成了多元主体帮扶困难群众脱贫的大扶贫格局。除此之外,还健全了东西部协作、党政机关定点扶贫机制,各部门积极完成所承担的定点扶贫任务以及企业的扶贫开发任务,充分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扶贫的积极性。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构建了凝聚各方面力量的大扶贫格局,为能取得精准扶贫实践的最优成果奠定了坚实基础。
3.综合发力的脱贫成效日渐显著精准扶贫实践通过精准识别贫困对象,构建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将严峻的脱贫形式转化为可控的量化贫困实情,在脱贫的数量和质量上都取得了突出成果。并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依然面临着严峻的减贫形势:“截至2013年底,全国有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59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2900多万贫困户、890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目标,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党和国家致力于精准扶贫事业。据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显示:“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贫困人口减少6800多万,易地扶贫搬迁830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2%下降到3.1%,棚户区住房改造2600多万套,农村危房改造1700多万户,上亿人喜迁新居。”[3]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显示:“精准脱贫有力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386万,易地搬迁280万人,资助各类学校家庭贫困学生近1亿人次,棚户区住房改造620多万套,农村危房改造190万户。”[4]由此可见,精准扶贫工作不论是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都凸显了可观的佳绩。
(二)精准扶贫工作面临的潜在隐患
随着各个扶贫组成要素的不断完善,为逐步构建起全方位、宽领域、多主体的精准扶贫系统奠定了基础。然而,在这一过程的逐步探索中,仍然面临一些潜在的隐患,需要依托系统思想为其提供应对出路,集中体现在专注某一方面的扶贫影响整体扶贫资源的分配,帮扶对象在精准扶贫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明确,扶贫开发项目的可持续性发展有待提高以及地方扶贫模式的可复制性不强等。
1. 扶贫资源分配不均在扶贫资源分配系统中,应坚持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精准使用扶贫资源,各地根据实际贫困的程度划拨扶贫资源,但是扶贫资源分配到各地之后,地方政府在使用资源时有很强的自主性,资源分配不均由此产生。这种不均衡的分配,一方面是由于地方政府为了凸显短期的脱贫成效,容易将资源投入到那些见效快,耗时短的扶贫项目中,而忽视了在不影响其他方的情况下,有重点的投入,从而导致有限的资源分配不均。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由于受到各方面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对所在地扶贫情况缺乏科学预估,容易出现某方面资源利用有余,而其他方面却不足的现象,从而使扶贫资源的使用出现差强人意的状况。
2.帮扶对象地位不明确精准扶贫工作的帮扶对象在精准扶贫系统中,既是帮扶的对象,又是脱贫的主体,是实现脱贫目标的关键。然而,当困难群众作为帮扶对象时,在精准扶贫中处于较为被动的状态。帮扶主体更多的是从自身角度出发,着力于我应该怎么帮扶,而一定程度上忽视帮扶对象的帮扶需求,长此以往,帮扶对象形成了被帮扶的依赖,容易滋生“等、靠、要”的不良思想,而缺乏对自身主体地位的理性认识。当困难群众作为脱贫主体时,他们由于长期生存于条件恶劣的环境中,饱受贫困的困扰,各方面条件较为缺乏,从而缺乏脱贫的内生动力,也不敢奢想能够通过自我努力摆脱贫困,从而在扶贫中丧失了自主性。
3.扶贫项目可持续性不足各地依托多元主体的大扶贫格局,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项目扶持原则,通过招商引资和地方财政支持,在开放的扶贫体系中,自主选择扶贫开发项目。在扶贫开发项目的选择上以体现地方特色,满足地方贫困需求以及资方企业本身的适应性为主,大部分开发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以及规划做得较为完善,借助扶贫机遇,在各种优惠政策的支持下,在项目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然而,在自主选择项目的过程中,对未来前景预测性不够,每个项目在开放的体系内,并非是完全可控的,从而会产生投资越大风险越大的后果。如,通过优惠福利引进某产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解决一部分困难群众的就业问题,但是该产业享受的福利是有时限的,随着劳动力成本的上升以及生产方式的不断改进,该企业能否长期存在于此,为当地持久稳定增收,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因此,在选择扶贫开发项目时,需谨慎、充分考虑其在开放性视域中的可持续性发展,这样才能为各地精准扶贫事业提供保障。
4.扶贫模式可复制性不强探索扶贫模式已成为当下精准扶贫工作中的热议话题,各地都希望将自身在精准扶贫中的经验做法上升到科学理论的高度,为精准扶贫、脱贫事业助力,从而产生了一批比较典型的精准扶贫案例。在借鉴这些典型做法时,不难发现这些做法对于经验所在地的精准扶贫、脱贫工作产生了明显效果,但精准扶贫工作在各地极具差异性,其做法的适用性也极为有限,很难产生普遍经验的借用效益,更多的是激励功能。因此,将扶贫要求和措施与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将已经产生的典型效益与各地的扶贫相结合,仍然是精准扶贫工作的难题之一。
二、系统思想应用过程中的着力点
“系统是由相互作用和相互联系的若干组成部分结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整体,而这个系统本身又是从属于更大的系统的组成部分。”[5]P(371)系统思想是通过其系统的主要特征在某具体实践中的应用反映出来,通过其整体性、层次性、开放性、关联性等主要属性在实践中的应用反映其思想,并影响其实践。系统的属性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运用,不仅凸显了精准扶贫工作的系统思想,还会一定程度为构建精准扶贫体系,理清精准扶贫思路,调节精准扶贫的相关变化以及疏通其内部的子系统有所助益。
(一)整体性原则构建精准扶贫系统
系统思想的整体性特征是构筑精准扶贫系统的核心。整体性是系统最鲜明、最核心的属性,在空间上,系统具有区别于外部其它事物和内部组成成分的整体的形态、整体的特征、整体的边界;在时间上,系统具有特定的整体存续和演化过程。将整体性特征运用于构建精准扶贫体系,一方面要在与传统的扶贫体系相区别的状态下,形成精准扶贫的新的有机体,增强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另一方面,要注重精准扶贫系统中各内部要素之间的有机协调和配合,促成“整体效益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精准扶贫合力,从而构建起能够在精准扶贫的实践中发挥出强大的脱贫合力的精准扶贫系统。如,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在精准扶贫的实践中,在结合当地实际的基础上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精准扶贫体系,通过技能培训、教育扶持、医疗支持、文化旅游、金融扶持等综合途径,将每部分的扶持效益凝结成一股强大的综合脱贫实力,发挥出了新的脱贫成效。
(二)层次性原则理清精准扶贫思路
系统的层次性特征是理清精准扶贫思路的重要法宝。“作为综合整体的系统是由不同层次结构组成的。系统内部各要素的组成是按一定的联系方式和作用方式分层次组织而成的有机的整体,而不是各要素的杂乱堆积。”[6]P(107)系统的层次性,主要通过系统纵向上的等级性和横向上的类型性表现出来。精准扶贫体系也是由这一系列的、具有差异性的、不同层级和层次的子系统所构成的,他们在精准扶贫中的地位和角色以及如何组合在一起,将直接影响到精准脱贫的成效。因此,在精准扶贫实践中,一方面要处理好精准扶贫系统横向不同类型的子系统之间的关系,使得各子系统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同时,在精准扶贫系统中和谐共存。另一方面,要协调好纵向不同层级子系统之间的关系,使得子系统在层层隶属的关系中发挥出效力递增的正面效应。如,重庆市在“网上村组”的精准扶贫实践中,就很好地运用了这一原理。以贫困群众面临的难题为出发点,借助“互联网+”下的电商平台契机,打通了农产品销路、贫困户带动、增收等难题,实现了电商平台下生产者与消费者全域对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下的利益增值和共享,构建了市扶贫办、电商企业、农民合作社“三位一体”的扶贫子系统,取得了突出的脱贫实践成果。
(三)开放性原则调节精准扶贫变化
系统思想的开放性特征是调节精准扶贫实践相关变化的重要指南。“系统具有不断地与外界环境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的性质和功能。系统总是按照某种方式并在一定程度上向环境开放,通常而言,系统的开放性由系统对环境的输出、环境对系统的输入以及存在它们其中的反馈构成。”[7]在精准扶贫体系中,不仅要调节精准扶贫内部的各子系统使其与精准扶贫问题对标,围绕“谁来扶、扶持谁、怎么扶、如何退”等问题切实开展实践,还要善于借助精准扶贫系统外部的力量,为解决精准脱贫问题服务,从而拓展精准扶贫新思路。如,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传承红色基因的精准扶贫实践中,立足于自身所存在的短板(山多地少)和优势(红色革命遗产),转变脱贫思路,将土资源缺乏的短板思维转化为绿色资源丰富的资源优势,并结合遗存的红色基因综合开发乡村旅游业,以其开放性思维为当地精准脱贫走出了康庄大道。
(四)关联性原则连接精准扶贫内部子系统契合度
系统思想的关联性特征是连接精准扶贫实践的重要纽带。系统的关联性是指,系统的要素在相互联系中相互制约又互相协同。从内部关联角度,系统内各要素之间在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同时,存在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有机联系。从外部关联角度,任何系统都存在于一定的外界环境之中,故系统必须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在精准扶贫实践中要把控和协调好精准扶贫系统内部要素之间的关系,使其充分发挥精准扶贫内部合力,同时也要借助精准扶贫外部环境的力量,从而为精准脱贫助力。如,甘肃省临夏州东乡县布楞沟村在开展深度贫困地区的精准扶贫实践新探索中,一方面,从协调好该村的内部系统要素出发,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村道硬化、安全饮水、户户通电、住无危房的目标,从而优化了精准扶贫内部环境,增强了人民脱贫致富的信心,激发了其脱贫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积极探索精准扶贫系统外部力量,获得了以中石化为代表的定点帮扶,为促进该村的产业发展和增强精准扶贫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供了强大支撑,在将扶贫系统内部要素和外部力量有效结合的条件下,该村的精准扶贫实践取得硕果。
三、系统思想应用过程中应协调的关系网
列宁曾明确指出:“要真正地认识事物,就必须把握住、研究清楚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中介’。我们永远也不会完全做到这一点,但是,全面性这一要求可以使我们防止犯错误和防止僵化。”[8]P(419)在系统思想与精准扶贫实践相融合的过程中,既要立足于精准扶贫系统整体,又要充分分析系统内部各要素的作用,一方面要发挥系统思想对精准扶贫系统的指导作用,另一方面,要通过精准扶贫实践充实和不断完善精准扶贫系统。因此,在运用系统思想构建精准扶贫系统以及处理精准扶贫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时,需调节好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协调好精准扶贫内部系统与外部系统之间的关系,及时把控精准扶贫系统的动态性。
(一)调节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系
调节好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系,是发挥精准扶贫整体合力的首要前提。精准扶贫系统是以贫困人民脱贫致富为目标,解决贫困人民致富难题为最终归宿,由围绕贫困人民脱贫为中心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子系统构成的整体。调节好精准扶贫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系,需从精准扶贫系统的层次性出发,一方面调节好精准扶贫系统纵向不同等级子系统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调节好精准扶贫系统横向的不同类型子系统之间的关系。
1.保持不同层级子系统关系的稳定精准扶贫系统中包含着不同层级的纵向子系统,它们在各自所属的层级中向着同一个目标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将它们的力量凝结在一起,就形成了精准扶贫体系的纵向合力。如,在精准扶贫领导责任制子系统中,将精准扶贫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中央做好顶层设计,负责统筹制定脱贫攻坚大政方针、利用大数据平台加强精准脱贫成效监管;省级负总责,把中央的大政方针政策转化为实施方案,加强指导和监督,促进工作落实;市县抓落实,因地制宜,从当地实际出发,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措施落地生根。将子系统中的要素层层分割,既可以从上到下推进精准扶贫实践,又可以从下至上反馈精准脱贫成效,从而将整个系统盘活,形成有力的纵向合力。
2.维持不同类型子系统关系的和谐精准扶贫系统包含着不同类型的横向子系统,它们是由精准扶贫涉及到不同领域的实践探索所形成的,也直接影响到精准扶贫系统结构的和谐性。因此,要致力于调节横向子系统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基于精准扶贫系统全局视角,统筹推进各子系统在相互联系中协调运行,为精准扶贫实践的全局服务。另一方面,各子系统要在相互制约中保持自身独立性,做好子系统内部运行。如,在“六个精准”要求子系统和“五个一批”脱贫举措子系统中,两者分属于不同领域和属性的横向子系统,一方面,它们通过精准扶贫系统统一起来,将“六个精准”的要求与“五个一批”每一项脱贫举措联系在一起,为精准脱贫目标服务;另一方面,两者分属于不同领域,相互区别和相互制约,保持着自身在精准扶贫系统中的独立性。
(二)协调系统内部与外部之间的关系
协调好精准扶贫系统内部与外部之间的关系,是实现精准脱贫目标的关键。精准扶贫系统是社会治理在解决贫困问题中的重大民生工程之一,统属于更大的系统,精准扶贫系统在协调好本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系的同时,要遵循系统发展的规律,善于借助外部系统的力量壮大自身实力,进一步协调好和外部系统之间的关系。
1.保持内部子系统之间有序运行精准扶贫系统不仅保持自身独立性与外部系统相区别,同时还是统属于新的系统中的子系统,在作为子系统与其它子系统相区别时,要同其它系统一道为新的系统有机体服务,和其它子系统相互共存。但更要注重保持其自身发展的相对独立性,在遵循系统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运行,使得自身内部各子系统有序运行,凝聚起强大的要素力量,在新的系统环境中发挥其作为系统要素的有益作用,力图成为统领其它子系统乃至整个系统有序发展的关键要素,将系统引向最优的发展方向,直至经历从产生到发展再到被新的系统取代的过程,从而实现自身价值。
2.优化不同外部系统之间的互利共赢精准扶贫系统在作为独立的系统实体与外部系统相区别时,要以本系统的发展为中心,善于利用和借鉴外部系统的力量,为自身的发展创设有益的环境。在与外部系统处于和谐状态时,在各自的运行轨道中平稳发展,并找寻适当的合作契机,建立有利于实现双赢局面的合作共同体,朝着共同的目标前进。在与外部系统发生矛盾时,要善于把握主动权,在平等协商的条件下化解冲突,避免与外部系统发生直接冲突,损害双方利益,要将危害和风险降到最低,采取最优解决方案。
(三)及时把控系统的动态性
及时把控精准扶贫系统的动态性,是掌握精准扶贫实践发展前景的舵手。精准扶贫系统在其发展过程中,会随着时空的转移而发生变化,这些变化可能会促使精准扶贫实践迈上新台阶,也可能成为精准脱贫的阻碍因素,在其发展过程中如何趋利避害,是精准扶贫实践探索的重要方向。因此,精准扶贫体系要朝着预期的目标发展,就需要在精准扶贫实践中及时把控精准扶贫体系的动态性,不断优化各方面的要素,为精准扶贫体系注入新的活力,同时还要克服精准扶贫实践中的难题,转化精准扶贫体系的阻碍因素。
1.及时注入精准扶贫系统新动能注入精准扶贫新动能是调节精准扶贫体系动态性的关键。通过持续调节其原有体系中的要素,实现精准扶贫整体的不断优化,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对精准扶贫实践产生积极影响,但并非可持续性发展的长久之计。精准扶贫系统会随着时空的转移出现新情况、新变化,使得原有系统不能持续承载和应对这些新变化。因此,需要在精准扶贫的实践中,探索新领域,总结新经验,不断丰富和充实该系统,为系统注入新的活力来应对这些新变化。
2.及时转化精准扶贫系统中的阻碍因素转化精准扶贫系统中的阻碍因素是调节精准扶贫体系动态性的必要环节。精准扶贫体系作为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系统,在其发展和完善自身的精准扶贫实践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难题和发展阻碍,如果处理得不好有可能会破坏系统内部的平衡甚至会导致系统陷入困境。因此,在精准扶贫实践中,总结扶贫经验,立足于精准脱贫目标,按照精准扶贫要求,依托精准扶贫举措等途径,不断化解精准扶贫系统内部冲突与外部发展阻碍,理顺精准扶贫系统的发展思路,避免陷入困境。
四、结语
精准扶贫实践在其发展过程中,除了要协调好现有的资源为其精准脱贫的成效助力,还需要借助相关领域的学科思维,为实现精准脱贫乃至乡村振兴目标开辟新思路。将系统思想应用于精准扶贫实践中,是一条能够实现其精准脱贫目标提供思想导向的可行之路,通过反思整个精准扶贫实践的成果和存在的潜在隐患,将系统思想贯彻到具体实践中,为实践的发展提供新思路,并通过调节精准扶贫系统内外关系,实现系统合力最大化,从而有效推动决胜期精准脱贫目标的实现,同时为脱贫之后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新出路。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携手消除贫困促进共同发展[N].人民日报,2015-10-17(002).
[2] 习近平.携手消除贫困促进共同发展[N].人民日报,2015-10-17(002):01.
[3]李克强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摘登)[N].人民日报,2018-03-06(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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